古代“仳离”政策 苛刻的掩护 李楚翘 先秦人的出妻来由 提起中国古代的仳离制度,生怕许多人最先想到的都是台甫鼎鼎的“七出”,也就是封建期间男人正当休掉老婆的七种来由。“七出”的说法最早见于西汉礼节学者感德编著的《大戴礼记》(按:感德侄子戴圣删减《大戴礼记》编成《小戴礼记》,也就是后裔传习的儒家经典《礼记》),原文是“妇有七去:不顺怙恃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顽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将这七种举动依次对应上升为道德层面的恶果,别离是“逆德、绝世、乱族、乱家、不行与共粢盛、离亲、反义”。 以今天目光观之,这七条载于礼经的休妻来由未免强悍犷悍,但这并非汉代儒学家于书斋中凭空虚构而来,实是对先秦以来人们婚姻糊口抵牾的总结。从现存史料来看,先秦期间堪称中国汗青上仳离率最高的时期之一,无论是记录王公贵族古迹的《左传》,照旧反应基层黎民糊口的《诗经》,都不乏对仳离征象的记实,且来由每每匪夷所思,男人险些任意找个捏词就可以“出妻”。 好比,《左传·僖公三年》的末端,活跃地描写了齐桓公一怒休妻的故事:“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行。公怒,归之。”齐桓公和夫人蔡姬在宫苑中泛舟嬉戏,蔡姬是个顽皮的女子,她把小舟弄得往返摇摆,想恐吓齐桓公。桓公虽为一代霸主,糊口中却敏感而怯弱,刹时吓得表情都变了。就这样,由于一个打趣,身世尊贵的蔡姬遭到了离弃。 伴君如伴虎,蔡姬的悲剧几多尚有些缘由。可身在先秦贵族阶级,居然尚有女子由于过分醒目而被休。《史记·循吏列传》载:“公仪休者,鲁博士也……嗜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这是说鲁国的相国公仪休,一辈子倡导全国为公,以为自故里子里种的鲜味蔬菜和本身夫人织出的大度布匹都是对老黎民保留资源的侵略,于是拔掉了好好的菜,休掉了贤惠的老婆,还一把火烧掉了织布机,暗示“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后人将“拔葵去织”的典故引为政界佳话,却忽略了故事中女主人公的不幸与无辜。 吴起像 同样由于一匹布仳离的尚有战国名将吴起,他和夫人在织布机前上演的戏码堪比鲁智深作弄镇关西。《韩非子·外储说右》这样记实: (吴起)使其妻织组,而幅狭于度。吴子使更之。其妻曰:“诺。”及成,复度之,果不中度,吴子震怒。其妻对曰:“吾始经之而不行更也。”吴子出之。 身为全军统帅的吴起在妻子眼前毫无上将风貌,一匹布织织改改,仍不切合他的要求,老婆还了一句嘴,就直接被送回了外家。最神奇的是,吴妻的外家人都以为这桩仳离异常合法,而且振振有词地表明道:“吴子,为法者也……欲以万乘致功,必先践之妻妾然后行之。”看来,在战国期间,法家书徒的老婆是个“高风险职业”。 儒生的老婆大概更欠好当。荀子曾在著作中爆料孟子“恶败而出妻”,唐人杨倞注解为“孟子恶其败德而出妻,可谓能自强于修身也”,意思是孟子以为老婆人格不佳,一路过日子很倒霉于君子修身自强,于是提出仳离。那么孟夫人毕竟是怎样感冒败俗的呢?谜底是坐姿不雅。汉代刘向《列女传》、韩婴《汉诗外传》均载,孟子外出回家,望见老婆蹲在床上,感受很不美观,就抉择休掉老婆。尚有另一种说法是,由于老婆在家衣着不整,孟子以为这样会松懈身材,郭沫若从前的小说《孟夫子出妻》即由这一思绪衍生而来。 今人很难领略孟子上纲上线的休妻来由,但在其时,曾子必然对此很有共识。《孔子家语·七十二学生解》中记实,曾子由于老婆蒸饭没蒸熟,就休掉了她:“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 ‘非七出也。’参曰: ‘藜烝,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消吾命,况大事乎?’”别人奉劝他不该因此离弃老婆,事实厨艺不佳并非“七出”领域,但曾子有本身的来由:连煮饭这等小事都无法做好,况且是大事?听起来似有几分原理,却也其实不近情面。 常识分子云云,一样平常黎民对婚姻左券的见识更为淡薄。《诗经》三百篇中不乏弃妇的哀诉,如闻名的《卫风·氓》,女主人公嫁给了贫穷的丈夫,“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终日操劳持家,未曾犯下什么过失,却依然被无情丢弃:“女也不爽,士贰其行。”更惨痛的尚有《邶风·谷风》中的女子,在生儿育女后遭到丈夫的莫名嫌恶,“既生既育,比予于毒”“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最后被赶出家门、眼睁睁看着仙颜新人代替了本身。固然是文学表述,却也直观反应着其时的社会题目:丈夫不以见异思迁为耻,糟糠之妻的职位毫无保障。 管仲像 从七出到三不去 一言以蔽之,在先秦期间,上至贵族、士人,下到麻烦布衣,男人恣意出妻的征象广泛存在。《战国策·赵策》载,赵太后在将女儿嫁到燕国后,每逢祭奠时总要祝祷“必勿使反”,一国之母都整天惶惶不安地担忧女儿被休掉遣返,可见其时仳离之风的流行。诚如《礼记》所言:“佳偶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这说的是挺洒脱,团结上述事例一看,却几多有些细思极恐,也难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楷模婚姻云云令人艳羡了。 因为年月长远,史料少见,无从觅见其时律法中对付仳离前提的划定。但至少在春秋时期,人们已经故意识地在限定这种随意出妻之风。如《管子·小匡篇》中,管仲提议齐桓公整肃诸侯国的民俗,将“士庶人毋专弃妻”列为一项指标,与“毋专杀大臣”平等重要。管仲相齐后,更是将“限离令”搬上明面,“士三出妻,逐之境外”,假如一位男士丢弃了三位老婆,那么他就被剥夺了做齐国臣民的权力,这种划定其拭魅照旧相对宽松的执法,也从侧面反应了在礼崩乐坏配景下的社会中,婚姻相关其实懦弱——得离三次才算犯罪。 秦同一全国后,明晰了仳离必要官方承认的措施。如《睡虎地秦简》载:“弃妻不书,赀二甲。其弃妻亦当论不妥?赀二甲。”这是说男人出妻必需上报官府,擅自仳离的话,不单男方罚钱,被丢弃的女方也要平等受罚,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到了汉初,“七出”的说法正式见于文献。比之前代从次数、从措施上作限定,“七出”从类目上为男人休妻的来由规定了范畴。这既是一种划定,也是一种束缚,固然个中不乏当代人难以接管的捏词,好比“多言”“善妒”,但团结先秦以来女子动辄遭弃的汗青,“七出”实有起劲的意义,它意味着,至少在礼法上,丈夫不能由于这七件过失之外的事端随意弃妻。 |